中国旅游协会
旅协发【2008】11号
关于推荐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理事和常务理事单位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旅游协会):
旅游教育是我国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旅游院校和旅游培训机构的建设,培养高素质、国际化的旅游专业人才,畅通培养与就业的渠道,促进旅游业深入发展,为全国旅游教育机构创造一个交流信息、借鉴学习、共同发展的平台,经国家旅游局同意,拟于近期成立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此分会已经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目前,正抓紧分会的筹备工作。
为了把真正热心于我国旅游教育事业的相关单位吸收到新组建的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当中,并让它们切实为行业和协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请你们按以下要求做好本地区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推荐工作:
一、理事单位(根据旅游教育机构和会员单位数量,你省可推荐 家候选单位,其单位代表即为理事)。
1、自愿加入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并自觉履行各项义务
2、在旅游教育机构中有一定影响
3、各省级旅游教育协会(分会)
4、大型旅游集团培训机构
5、与旅游教育培训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二、常务理事单位(从理事单位中推荐,你省可推荐 家候选单位,其单位代表即为常务理事)。
1、自愿加入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并自觉履行各项义务
2、重点旅游教育高等院校、中等旅游职业学校
3、各省级旅游教育协会(或分会)
4、大型旅游集团培训机构
希望各地按以上要求认真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作为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的理事和常务理事侯选单位,推荐的名单,要征得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并于2008年7月30日前告之中国旅游协会。
联 系 人: 李南 孙桂珍
联系电话:010-652014301 65201435
传 真:010-65201425
邮 箱:CTA@cnta.gov.cn
联系单位:中国旅游协会
联系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邮政编码:100740
中国旅游协会
二ΟΟ八年七月九日
附:1、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常务理事推荐表
2、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理事推荐表